遇人危难救还是不救?
佛教该如何自圆其说?“救人一命,胜造七级浮屠”,这是中国的老百姓非常熟知的一句话。浮屠就是佛塔,这句话的创始者也应该是佛教徒。
佛教这句话的起始已经无从考证,但它形成的社会影响是非常深刻和广泛的,很多人见义勇为,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等种种慈悲心发起和助他行为的形成,都来自于这句话的鼓励。本来,恻隐之心人皆有之,看见弱势的、危困的、急难的,力所能及地伸出一双温暖的手,救人与危急或者苦难之中,在绝大多人来说是天经地义的,几乎是一种天赋的本能。有了佛教的这句话之后,这样的利他行为又被赋予了利己的涵义。因为在佛教看来,造佛塔是非常殊胜的功德,可以消灾免难,可以福佑子孙。从这句话来看,佛教是非常鼓励救人的,这和佛教“慈悲”的大义也是相合的。
但是佛教又有“业”的说法,认为众生的一切际遇都是业力催动的结果。业力的概念简单地说就是因果报应,“种瓜得瓜,种豆得豆”、“种如是因,得如是果”、“若问前生事,今生作者是;若问来世果,即是今生造”……等等。有因必有果,因果关系既是佛教的教法,也是一种自然规律,因果论在佛教的理论中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,所以有关这方面的经论、偈语、公案、典故数不胜数。
如果从因果报应循环的角度说,现实中某个人所遭受的一切祸福,都是自作自受的结果,福也好祸也好,都是应该的。这些际遇既包含一个人一生的富贵、贫贱、穷通、寿夭,当然包含在某时某处遭受某种危难和困局,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命中注定的,是属于定业。佛教认为,即使伟大慈悲如佛陀,也有三件事是办不到的,其中就有“定业不能转”。也就是说,当某个人的某个遭遇是业力催动,是注定的,那就是谁也无法改变的。当业果现前的时候,当事人最正确的选择就是承受;福报也好,恶报也好,只有逆来顺受的承受。特别是恶报,虽然对于承受者是非常痛苦的,但这个痛苦的过程却是消解罪孽的必经之路。佛陀在大彻大悟之前,就曾经有段时间在修行苦行,通过一些极端的、非人的手段让自己的身心承受无比的痛苦。因为当时的修行者普遍认为,通过苦行,也就是种种痛苦的承受,就可以消除自己累世累劫的罪孽,从而获得上升更高存在形态的机会和资格。直到后来佛陀开悟之后,才明白了“苦行非道”的道理。当然,在今天的印度和尼泊尔,还有一些奉行苦行道的僧人,这另当别论了。
佛教认为每个人不但应该心安理得、心甘情愿的承受业报,而且干扰定业也就是动用自己的能力或者手段去干扰定业,不但是徒劳的,而且无论是当事人还是其他人,这种干扰定业的行为都是一种造作,甚至是有罪孽的。也就是说,该生的、该死的,该怎么样就怎么样,不能用人力去干涉业力。用通俗的话说就是这一切都是天意,顺天者昌,逆天而为必然会遭受上天的惩处。
这样一来,看似非常圆满的佛教教义就出现了一个悖论,面对一个危难甚至濒临死亡的人,其他的人到底是救还是不救?其他人姑且不论,但说那些以救死扶伤为己任的医生,在面对一些处在生死边缘的病人的时候,出手救一把这个人就可能重获新生,要是任其自生自灭,那这个人就得死,这个时候,医生到底应该信从“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”的信条,还是应该放弃救治,让这个人自作自受,承担自己的业报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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