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陕西省民委(宗教局)党组书记、副主任(副局长)张宁岗带领机关相关处室同志到法门寺佛学院、陕西天主教神哲学院、陕西圣经学校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调研,实地查看了解院校教学场所和师生工作生活条件,召开教师和学生代表座谈会,广泛听取院校主办单位和各院校负责人关于学校建设基本情况介绍、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,以及师生对院校建设的意见和建议。
座谈会上,张宁岗对各宗教院校在立足现有条件,贯彻落实宗教院校办学方针,加强院校和师资队伍建设,认真开展宗教学识和师生思想政治教育,培养了一批爱国爱教教职人员所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,对宗教院校师生提出的院校建设合理化建议,表示将积极协调省上相关部门予以解决,对涉及师生个人切身利益问题的有关政策给予了耐心讲解,并对各宗教院校的建设与发展提出了要求:一是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。宗教院校是培养宗教后继人才的基地,学生质量关系到宗教和学校的未来,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是宗教院校培养人才、教育人才必须坚持的前提。宗教教育的目的是培养政治上信得过、学识上有造诣、群众中有威信的教职人员队伍,院校要按照这个要求设置相关课程,进行管理,进行教育。要坚持不懈地加强思想政治教育,在师生中广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,引导师生拥护党的领导,拥护社会主义制度,在政治上与党和政府同心同德,同心同向,同心同行。要加强《宪法》、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和宗教事务行政许可等方面规定的学习,教育学生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。
要加强“中国梦”主题教育活动的宣传和学习,用“中国梦”统一师生思想,共同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,自觉为实现“富裕陕西、和谐陕西、美丽陕西”的“陕西梦”做出贡献。二是加强对宗教教义教规的正确阐释。这是宗教院校教师的一项义不容辞的责任,我们要认清中国国情,坚持独立自办的原则,正信正行,自觉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,对宗教教义教规做出符合社会主义时代特征的阐释。三是加强领导班子和教师队伍建设。领导班子建设决定着院校的发展,要切实负起责任,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工作,不断完善教学管理各项规章制度,科学谋划院校发展,不断促进院校科学化、规范化建设。要不断加强教师宗教学识、社会科学、人文历史和政策法规的学习,为人师表,高标准、严要求,为学生做出榜样。加强教师的在职培训和教育,组织教师采取走出去、请进来的方式,加强院校和教师之间的交流,学习经验,开阔视野,全面提高师资队伍整体素质。版权所有:楞严经讲解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