财富为五家所共
大智度论卷第十一:“富贵虽乐,一切无常,五家所共,令人心散,轻躁不定。”卷第十三:“若出为人勤苦求财,五家所共,若王若贼若火若水若不爱子用,乃至藏埋亦失。”财富为五家所共,王、贼、火、水、不爱子(败家子)。财富从往昔布施中来,如有余财,应当布施,饶益众生,下辈子仍是大富之人。
阿姜曼:若不能在危急时运
阴德长远福,阳德霎那福
陈坚教授:欧阳竟无“唯识
阿弥陀佛七让我信佛念佛
阿弥陀佛今天就来接引,我
阿弥陀佛名号就是众生从此
焰口召请文(宋·苏轼)
无相颂(唐·六祖惠能)
辞北堂书(唐·洞山良价)
版权所有:楞严经讲解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