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復汪梦松居士书

发布时间:2024-01-15 13:04:56作者:楞严网

  前略

  起信论、楞严经、最为切要,当专攻之,以为自利、利人、上求下化之本。┅其余大乘经论,悉当研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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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有人说:修念佛法门的人,只要念佛就好,不必看经。说这话的人,请他读这段祖训,就可消除其谬见。

  法门无量,必须以禅净二法为本。……

  世或有人扬禅贬净,或扬净抑禅,皆是偏见。华严经云:“执一非馀,魔所摄持”。二皆法本,岂可偏抑?

  若欲随分随力修持,即生便了生死,当专净土一门,以真信切愿,念佛求生西方,则不论工夫深浅,无不临终得遂所愿。此之一法,乃如来为末世众生,无力断惑,不能了生死者,特设一决定了之之法。使佛不开此法,则无力断惑者,皆于了生死无望也。何幸得遇此法,虽无大根能自断惑,而带业往生,速出生死,又何歉憾乎?然此一法,统摄一切,能自断惑,自了生死者,犹须迥心向往,方可速登佛地;切勿谓此为浅近之法,以为愚夫愚妇之所从事者,则当自得其益矣。

  这是持平之论。

  欲念佛求生西方,必须知因识果;身之所行,心之所念,须与佛合。若与佛悖,则纵能念佛,亦难往生,以感应之道,不相交故。若能生大惭愧,大怖畏,改过如去毒疮,立志如守白玉,则万无一失,各得往生。(后略)

  復陈慧超居士书

  前略

  贪瞋痴心,人人皆有,若知彼是病,则其势便难炽盛。譬如贼入人家,家中主人若认做家中人,则全家珍宝皆被偷窃净尽,若知是贼,不许彼在自家中停留一刻,必须令其远去净尽,庶财宝不失,而主人安乐矣。古德云:不怕念起,只怕觉迟。 贪瞋痴一起,立即觉了,则立即消灭矣。若以贪瞋痴为自家正主,则如认贼为子,其家财宝必致消散矣。

  不学佛法,焉知心中有贼?所以楞严经,佛对阿难说:“由汝无始至于今生,认贼为子,失汝元常,故受轮转。

  要贼“远去”,非谓“赶尽杀绝”,蕅益大师云:“贼无自已窟宅,不过就是王土王民;但因失于抚御,致成巨寇。若能如法招安,则依旧王土王民,实更无贼可得”(楞严文句)。如何“招安”?“觅心了不可得”,何来贪瞋痴贼?参参看!

  念佛时不能恳切者,不知娑婆苦,极乐乐耳。若念人身难得,中国难生,佛法难遇,净土法门更为难遇,若不一心念佛,一气不来,定随宿生今世之最重恶业,堕三恶道,长劫受苦,了无出期!如是,则思地狱苦,发菩提心;菩提心者,自利利他之心也。此心一发,如器受电,如药加硫,其力甚大,而且迅速,其消业障、增福慧,非平常福德善根之所能比喻也。

  “如器受电”:印祖在普陀山时,山上是否有电?写此书时,电力是否已普及?皆未详。不过,印祖对于电的功用,必已彻知,所以用此作比耳。

  “如药加硫”:不知何药加硫的力用最迅速?无从知晓!

  被境所转,系操持力浅,则喜怒动于中,好恶形于面矣。操持者, 即涵养之谓也。若正念重,则馀一切皆轻矣。是以真修行人,于尘劳中练磨,烦恼习气,必使渐渐消灭,方为实在工夫。

  随境转之心,仍是贪瞋痴在作崇,若知是贼,怎会随之而被转?操持力浅,就是认识不够,时而知贼,时而当子,不转何待?

  在家人不随众,各人念佛,坐、立、绕、跪,皆无不可。但不可执定一法;若执定,则人易劳而心或难得相应。当斟酌其自己之色力及工夫,而取其合宜行之,则有益矣。若常途通行,宜先绕,次坐,次跪。绕、跪皆觉辛苦,宜坐念;坐念若起昏沉,宜绕念,或立念;昏沉去,当復坐念。宜按钟,不宜掐珠,以掐珠难养心故。

  这是开示个人自修念佛之方。

  《安士全书》,实为末世最胜良导……、务使迷昧之流,闻晨钟而梦醒;贪恶之辈,见因果而心惊。人心若转,天灾自息。此系正本清源之道;即世谛浅近之法,而直达乎出世深远莫测之法之最胜方便也。凡在知交,当为劝发。无信心人,亦勿强劝,以系结善缘故,若一强勉,便杂烦恼,虽有小功,实获大咎,未能令彼得巨益,有碍自己利人心故。

  既云化缘,就是要与人结缘;若强化之,如硬是要人签几千几万,如“早餐会”式,虽勉强付出,但内心反感,背后暗骂,岂非“大咎”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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