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渎职减禄

发布时间:2023-09-22 12:30:42作者:楞严网

  渎职减禄

  安邑宋半塘,尝官鄞县。言鄞有一生,颇工文,而偃蹇不第。病中梦至大官暑,察其形状,知为冥司。遇一吏,乃其故人,因叩以此病得死否。曰:“君寿未尽而禄尽,恐不久来此。”生言:“平生以馆谷糊口,无过分之暴殄,禄何以先尽?”吏太息曰:“正为受人馆谷而疏于训课,冥司谓无功窃食,即属虚糜。销除其应得之禄,补所探支,故寿未尽而禄尽也。盖‘在三’之义,名分本尊。利人脩脯,误人子弟,谴责亦最重。有官禄者减官禄,无官禄者则减食禄,一锱一铢,计较不爽。世徒见才士通儒,或贫或夭,动言天道之难明。乌知自误生平,罪多坐此哉!”生怅然而寤,病果不起。临殁,举以戒所亲,故人得知其事云。

  【译文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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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安邑人宋半塘,曾在鄞县作官。宋说,鄞县有位书生很有文才,但他在仕途上却屡遭困顿,没有考上功名。后来这位书生得了一场大病,病中迷离恍惚,梦见自己来到了一处官衙门。根据那里的情形,他觉察到这地方似乎便是冥司。这时候,对面走来一位官服打扮的人,书生一看,却是一位老相识,便急忙向他打听,自己得了这场病,是不是很快就会死?这位冥官说:“你的寿数未尽,但是禄数尽了,恐怕不久就要到这儿来了。”书生说:“我这辈子,全靠设馆教书糊口,没干过伤天害理的事,怎么禄数倒先尽了?”冥官叹息说:“正因为你是吃教书这碗饭的,而对孩子们的学业、品德放任不问。冥司认为,无功受禄就等于偷盗或浪费粮食,必须扣除应得的俸禄来补偿。所以你寿命未尽而禄数先尽。为人师长者,位居‘在三(君、亲、师)’之中,享有崇高的荣誉。你收取人家的学费,却误人子弟,理应受到最严厉的谴责。有官禄的,就要削减官禄。没有官禄的,就得消减食禄。一丝一毫都计较的很分明。世人往往看到一些饱学之士或通儒大家,有的生活穷困,有的年少夭折,便抱怨天道不公平。可哪里知道,这些人都是自误生平,才落得这地步。”

  书生听罢,怅然而醒。从此,他的病日重一日,果然没有治愈的希望。临死之前,他把梦见的事讲给他的亲朋好友们听,并告诫他们要忠于职守,努力从善。这个故事也因此得以流传于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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