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朝玉山县书生王某,在母亲丧期结婚,约定七期满后同房。王生夜里睡在母亲棺材旁,新娘睡在房中。黑夜听到叩门声,婢女说新郎来了,新娘就开门同睡。五更(凌晨)那人就匆匆离开,说:“怕外人知道说我不孝。”几夜后又问新娘嫁妆,新娘说:“准备添衣的现金八十两,还有其他金银首饰等都放在小箱子里了。”来人五更就拿了箱子一去不复返。到七七满后,王生办酒成婚。在谈话中,新娘才知道前些日子黑夜来的不是丈夫,自己已被贼人欺骗了,顿足痛哭,痛不欲生,回去告诉父母亲后,就上吊自杀了。
王生也无可奈何。在新娘下葬的那天,王生送棺到墓地,突然雷电交作,一人骤然被摄跪在棺前,原来是王生的堂兄,手捧金银首饰,被雷电当场击死了。尸首破碎,血肉横流,一城的人都惊呆了,这是正德九年的事。版权所有:楞严经讲解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