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八节 附体传语
这类事件的外在表现,是有人忽然人格转变,作已死的某人之语,说已死者的事,往往有证据可验:当事者或与死者无关甚至不相识,而能说出死者家人等的阴私事,往往以已死者的声音说话;说完后,往往晕而复苏,不记其所说。古人认为是死者的灵魂附于活人之身而传语,称“附体”、“附语”。
还有巫祝以附体的方式传达神鬼旨意的。史籍中所载这类事不少。如《元史·张积传》说,高邮千户狗儿妻崔氏,被小妇所谮,虐待而死,其鬼魂凭七岁女儿,诣县诉冤,备言死状,言其尸埋于舍后。官率吏卒至其所,掘之见尸,遂拘狗儿及小妇,皆伏罪而诛之。
《明史·刘球传》载:翰林侍读刘球,因谏王振,被王弹劾下狱,命指挥马顺暗杀之,埋尸狱户下。马顺有子病久,忽然揪其父头发,拳击脚踢,骂道:“老贼:令尔他日祸逾于我,我刘球也!”俄而马顺子死。与马顺同杀刘球的小校,马顺、王振及谮害刘球的彭德清,皆被诛杀。
野史笔记中,记此类事更多。如袁枚《子不语》中,附体事即有数则:卷三《土地神告状》, 卷十一《通判妾》,卷十二《择风水贾祸》,卷十四《许氏女报奶娘仇》、卷十六《香虹》。
《搜神记》卷十七所记附体事,则为鬼的恶作剧:南阳张汉直,出门学习,走后数月,忽附其刚回娘家的妹妹之身而言:“我已病死,常苦饥寒,有傅子方送我五百钱在北墙下,买李幼牛的字据,在书箧中。”家人依言取得钱与字据,又因其妹本不知此事,遂信以为真,举家哀哭而赴北方迎丧。见张汉直正在路上游戏,犹以为鬼。具说本末,方知被鬼所戏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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